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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身體的矛盾態度

  人類對自己的血肉之軀一直存在著一種異樣的、暖昧的、甚至可以說是矛盾的態度。我國的儒家學者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但被西方人視為嚴重毀傷的婦女纏足,卻在漢民族社會存在了近一千年之久。基督教的聖經和回教的可蘭經也都嚴禁信徒在上帝或真主所賦予的身體上做記號,但到耶路撒冷或麥加朝聖的信徒,卻經常忍不住要在身體上留下朝聖的「記號」,兩處聖地都有專門為遊客紋身的藝匠,譬如在手臂上紋刻十字架上的基督、聖母瑪麗亞等,這種紋身在儒家份子眼中亦是一種極其野蠻的行為。

  在共產國家,化妝品被認為是「墮落的象徵」,想要全面禁止化妝品,結果黑市反而大行其道。而國營商店最後也被迫不得不展售胭脂與唇膏。反之,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每年化妝品的消費量都在十億元以上,但卻「羞於啟齒」,而假裝說並沒有用那麼多。化妝品的廣告也故弄玄虛,說這些東西只是更有效地呈現你內在的「自然美」。

 

再造自己形象的「文化身體」

  為什麼會有這些奇怪的現象呢?人類學家布瑞恩(R.Brain)說,這主要是因為「文化」的關係,人類一方面是類似動物的「自然人」,但同時亦是一個「文化人」,因此,人類同時具有兩個身體,一個是「自然身體」(natural body),一個是「文化身體」(cultural body)。

  所謂「文化身體」是指一個人將其「自然身體」經過「藝術加工」,以視覺象徵來表達自己,並認同於某種價值觀或某一群人,換句話說,「文化身體」乃是人類「再造自己形象」(re-make his image)的一種文化活動。

  「回歸自然」與「再造形象」是人類有文化以來,一直面對的一個衝突,但考察歷史可知,還是以後者居上風。嚴格說來,目前活在世界上的每個人,除了剛剛出生的那一剎那外,都是以「文化身體」存在著,不管是西裝革履、塗粉抹脂、紋身鯨面、插雞毛或戴禮帽,都是「文化身體」。

 

對「文化身體」的偏見

  但也許是人類的某種偏見,或者是在潛意識裡想解決上述的衝突,卻習於把自己的「文化身體」或「身體藝術」(body art)稱為「自然的」,而把別人或異民族的稱為「不自然的」。

          在蕭伯納的「凱撒與克麗奧派特拉」一劇裡,見多識廣的凱撒對不列顛人的島國偏見批評說:「他以為他們那個部落、那個島的習俗就是自然法則。」這種文化偏見一直存在著,特別是西方人,早期的西方冒險家和傳教士完全無視於自己那可笑的假髮和緊身褲,而認為其他民族的紋身、頭插羽毛等身體藝術是野蠻的。

  語言是助長此一偏見的幫凶,「我們」用的是乳霜、唇膏、夢十七,「他們」用的是樹枝、刷子、野獸油、塗料;「我們」做的是「整型外科」,「他們」做的是「毀身術」。這種偏見連人類學家都不能倖免,一位人類學家在描述南美印第安人的慶典時說,「他們」用「有色的泥土」、「豬油」、「木炭」等混合物在眼睛周圍「亂塗」。但如果他知道他太太所畫的眼影是藍色顏料加凡士林做成的,而眉筆則含有煤煙與豬油的成份時,他可能要「三思其言」!

 

格外刺眼的視覺文化

  對異民族的文化身體或身體藝術覺得倒胃是一回事,但想要糾正、消滅它們,去之而後快則又是另一回事。不幸的是,某些一時得勢的民族都會犯這種毛病,滿清入主中原後,強迫漢民族薙髮、著滿人衣冠以示服從;而西方的傳教士亦挾其船堅炮利,強迫太平洋諸島及澳洲的土著穿上西方社會的衣服,並禁止他們紋身。

  一個奇怪的現象是,西方傳教士對太平洋土著固有的性與婚姻往往採取容忍與妥協的態度,但卻絕對禁止他們的身體藝術﹔而滿清對漢人文化亦多心儀,唯對薙髮與衣冠絕不讓步。這也許是因為身體褻術是一種隨身攜帶的「硬體文化」與「視覺文化」,看起來「格外剌眼」,所以欲去之而後快吧?

  

身體藝術的多重象徵意義

  根據美國「聯邦食品、藥物與化妝品法案」對「化妝品」(cosmetics)所下的定義,它是指:「用來塗抹、灌注、噴灑、植入,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身體,以達到清潔、美化、增加魅力或改變外貌的一切方式」。這個定義可說同時適用於非洲、玻里尼西亞、印第安、亞洲、歐美各地的身體藝術。

  但這個定義仍然在不知不覺間流露出西方的偏見,廣義的「化妝」——也就是「身體藝術」,並非只是為了「清潔」、「美」或「魅力」。雖然有很多身體藝術是在反映「美的時尚」,譬如維多利亞時代的西方女性,束緊她們的胸部,而將臀部弄得很高即是,但仍有許多身體藝術已超乎美學的範圍,而含有神秘、宗教、社會、性等的文化象徵意義,「割禮」這種毀傷性的身體藝術以及和尚的光頭與戒疤均屬此類。

 

再造自己形象的渴望永不消失

  令人感到諷剌的是,近三百年來,當西方人以其武力與偏見,想摧毀世界多數地區的身體藝術後,他們反而日漸對自己的血肉之軀產生興趣,而開始對自己的身體做「藝術加工」。不管科技如何進步,我們必須了解人類想將自己的「自然身體」轉變成「文化身體」,再造自己形象的渴望是不會消失的。我們不只要了解身體藝術的美學含意,還要瞭解其背後的文化象徵。布瑞恩將世界各民族的「文化身體」分為「彩繪身體」、「刺紋身體」、「斑痕身體」、「毀傷身體」、「象徵身體」、「性身體」、「動物身體」、「社會身體」、「宗教身體」等數大類,我們將陸續為讀者介紹。(原刊載於心靈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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