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界,野生的水牛常五六百隻結集成群,牛群越大,察覺其敵人接近的機會就越大。當有一隻或數隻水牛開始朝某個方向奔跑時(通常是發現敵人),其他的牛也會不管三七二十一朝那個方向奔跑(雖然牠們根本沒有看到敵人),於是煙塵滾滾,等盲目跑了一段時間後,有一隻停了下來,於是大家也跟著停下來,這就是所謂的“牛群直覺”。
科學家認為,這不只是牛群,亦是其他草食性獸群保存生命的本能,牠們如果落單,就會成為食肉獸的獵物。即使不知道為什麼,但跟著大夥在一齊行動,總是比較保險。
啟示:
在我們萬頭鑽動的股市裡,多數人以“牛群直覺”在從事買賣,但他們遲早會成為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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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蟻的蟻塚,可能是生物界最偉大的建築。非洲的大白蟻塚,由十噸沙土堆積而成,有三、四個人高。蟻塚內部四通八達,可供好幾百萬隻白蟻生活,這個堅固的城堡,就像科幻小說裡的“千層大樓”。
高溫和缺氧是蟻塚必須解決的科技問題,白蟻以在蟻塚四周架起高大而壁薄、像煙囪的通風管,利用日照所引起的空氣對流來解決這個問題。牠們甚至挖隧道,抽取地下水來幫助散熱。在多雨的地方,蟻塚則像一個大蕈菇,讓雨水能滑順地流下,而不致破壞蟻塚。這樣巨大、複雜而巧思的建築,卻是由全盲的工蟻各自攜帶一小塊泥土堆積起來的。
啟示:
法國青年的導師紀德,在這種自然的神秘召喚下,說如果能重新開始人生,他願意改行研究白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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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海裡,較不具攻擊性的魚常成群結隊,這種魚群是開放性的團體,只要是同種的魚都可以加入,魚群中的成員互相並不認識,牠們甚至缺乏有力的領導者,但這種魚群卻是為了對付捕食的敵人而形成的“防衛體”。
成群結隊而行,雖然目標非常明顯,但因肉食魚在撲殺前,需先決定牠所欲撲殺的對象,當牠瞄準群中的一隻時,被瞄準的對象可以很快閃進群體裡;肉食魚又必須再度瞄準新的對象,於是又發生同樣的現象。結果因不斷更換目標而產生混亂,這種混亂的效果正可以減少魚群被獵殺的數目。
啟示:
魚群的策略讓人想起與鎮暴警察對峙或滋事的示威群眾,藏身在群體中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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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螞蟻有分享食物的美德,當一隻工蟻在路上發現糖水後,牠會吸飽它,然後立刻回巢,利用嘴對嘴的反芻動作,將吃到的糖水吐一些出來給牠遇到的同伴。
社會生物學家威爾森為了研究這種食物分享的程度,以用放射性物質標識的糖水餵一隻黑蟻,然後用特殊儀器追蹤這種放射性物質在蟻群中分佈的情形。令他驚訝的是,一隻工黑蟻帶回的糖水,在二十四小時內,已遍及巢中所有工蟻的體內。當相互回饋的時間延長到一個星期時,這種放射性物質幾乎是等量地平均分佈在巢中所有螞蟻的身上了。
啟示:
螞蟻王國是馬克斯主義者的理想夢土,每一隻螞蟻的生產都屬於全族群。但這種美德不是來自後天環境,而是來自遺傳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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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鵝的模樣,就像個穿著大禮服的紳士。牠們不僅長相像人,下面這種行為也與人類非常類似:
嬰兒階段的小企鵝由父母寸步不離地輪流照顧,但到了幼兒階段,則被父母送到一個類似托兒所的地方,和其他小企鵝在一起,由幾隻未婚的年輕企鵝守護、照顧。
父母則雙雙外出“上班”──到海裡尋食物,找夠了食物,再回到托兒所外,只要輕叫一聲,小企鵝就急忙地從托兒所裡跑出來,跟著父母離去,父母再把食物從口裡吐出,送到小企鵝的口中。如果是托兒所裡別的“小朋友”跟出來求食,大企鵝則會將牠踢開。
啟示:
企鵝是為了覓食,而不得不將兒女送到托兒所,但有些人卻是為了自己的清閒,而將子女往托兒所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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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育中的幼兒需要蛋白質,鳥類無法像哺乳類以富含蛋白質的乳汁來哺育幼雛,但出於一種本能,牠們會找含有豐富蛋白質的食物來餵小鳥。這對以捕魚為生的鳥類不成問題,因為魚富含蛋白質,牠們只要捕些小魚或以半消化的魚肉來餵雛鳥就可以。
但平日以高熱量而低蛋白質的水果、種子為食的素食鳥類,就要改變牠們的覓食習慣,改抓昆虫(富含蛋白質)來餵雛鳥,不過牠們自己卻還是照樣“吃素”。曾經有人目睹一隻主教雀含著滿嘴昆蟲在返巢途中,將昆蟲放到地上,自己吃些向日葵種子果腹,再街起昆蟲回巢餵雛的場面。
啟示:
親鳥為子鳥破戒,給牠們吃最有營養的昆蟲;父母則為嬰兒破費,給他們吃貴得離譜的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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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方伊索寓言狐狸與葡萄的故事,及中國北方狐妖的傳說裡,我們可以窺知人類普遍認為狐狸是一種狡猾、甚至詭秘的動物。
狐狸的確有其狡猾的一面,譬如牠在荒野裡會裝瘋賣傻式地亂蹦亂跳、打滾、翻筋斗,當不明就裡的獵物好奇地近前觀看時,牠就一躍而起,撲殺對方。狐狸也常在夜裡到農家偷雞吃,讓農人防不勝防,而痛罵牠的狡猾。
不過,狐狸的狡猾也可能是人類造成的,因為狐狸是皮貨中的大宗,在幾千年來不斷的獵殺中,能夠免於人類毒手的,通常是動作較敏捷、頭腦較靈光的狐子狐孫了。
啟示:
一個長期遭壓迫、獵殺的民族,通常也會變得較精明狡猾,譬如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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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牛出現在這個地球上,已有三億多年的歷史,牠們的活動領域非常廣,是一種適應力非常良好的生物。蝸牛的身體黏軟,行動異常緩慢,但卻有一個能保護牠們的殼。縮到蝸殼裡,不僅可以免於外敵的傷害,而且可以保持體內的水分;環境惡劣時,乾脆就不食不動地在殼內進行休眠。
蛞蝓的身體構造和生活習性跟蝸牛非常相似,只差沒有殼而已。沒有厚硬的殼,雖然使牠們的行動較敏捷,能爬過較小的縫隙,但卻無法防止水分的散失,而需在較潮濕的地方才能生存,碰到惡劣的環境也無法休眠,同時因“外形醜陋”而惹人討厭,蛞蝓的生存力遂不如蝸牛。
啟示:
在人類社會裡,“無殼蝸牛”的生存力似乎也較差,而且也較容易“自慚形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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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的身軀龐大,表皮粗厚,又有尖銳的犀角,幾無天敵。不幸的是,因為有些人相信犀角具有壯陽作用,而使牠們慘遭人類濫殺。
犀牛的生性多疑,具有不可猜測的性格,特別是黑犀,平時獨居,但若聚在一起就打鬥。不過,犀牛的這種性格並非來自人類濫殺的威脅,而是肇因於牠極遲鈍的視力。犀牛的嗅覺和聽覺都不錯,但視力卻極差,眼前七、八公尺以外的東西可能都看不見,也許是這種缺陷,而造成牠步步為營、緊張易怒的性格。牠會不可預期地突然向前衝刺,又突然停下來,試探的走幾步,又突然向前衝,居心難測,是非常危險的動物。
啟示:
要下判斷需要資訊,在缺乏或被剝奪適當資訊的情況下,人也像犀牛,會以多疑來作自我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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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動物都有領域感,地位越尊貴的,所擁有的領域──私人空間就越大。很多動物學家都認為,維護自己的領域是動物的一種本能。譬如當你闖進一個雞舍,所有的雞可能會向後退到某個角落,但原來的領域關係卻因擁擠而受到破壞,於是地位尊貴的公雞即前後左右亂啄,要牠的同伴離牠遠一點,試圖保有自己較大的私人空間。
更妙的是,有人將幾隻雄火雞放到一個過小的雞舍裡,牠們再怎麼爭鬥,都無法獲得足夠的私人空間,最後牠們想出了一個解決辦法,所有的雄火雞圍成一個圓圈站立,每隻的臉都朝外面,因為這樣在自己眼前才沒有礙眼的傢伙。
啟示:
人也有像火雞一樣的領域感和對策,譬如在過度擁擠的公車內,大家都盡量往旁邊站,而且臉朝著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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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熊有一種奇特的行為:牠們拿到食物後,通常會先浸到水中,用手掌刷洗一番,然後再吃,所以才稱為「浣熊」。在動物園裡的浣熊,你若給牠麵包,牠也會將它浸到水裡,雖然麵包因此而「泡湯」了,但浣熊牠還是會這樣做。
現在的浣熊雖然已屬雜食性動物,但一定選擇住在有水的地方,動物學家認為這可能跟牠們祖先以蝦蟹等甲殼動物為食物有關,而「刷洗」行為,則是此一攝食型態的本能反應。曾有人想訓練浣熊用熊掌撿起硬幣,然後丟到一個箱子裡,但不管怎麼訓練,浣熊在撿起硬幣後,還是不停地用手掌去磨觸、「刷洗」它,就是不將它們丟到箱子裡。
啟示:
動物天生的習性會干擾牠們學習新的花樣,人多少也有這種傾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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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中的鱟和海龜一樣,在漲潮的月圓之夜,就會成千成百地到沙灘上產卵,但牠們的此一共通習性卻來自完全不同的演化。
海龜是由陸龜演化而成的,雖然改到海中生活,但龜蛋仍像所有爬蟲類的蛋,必須在陸地上才能使發育中的胚胎得到氧氣的供應,所以牠們不得不冒著危險辛苦地回到陸地產卵。而鱟(三葉蟲的後代)是幾億年前就存在的古老生物,當牠們活躍於海中時,陸地上還沒有能掠食其卵的生物,所以到沙灘上交配產卵,成了一種絕佳的繁殖方式;但現在牠們的卵早已成為海禽的佳餚,卻仍固守此一習性,就有一點「食古不化」了。
啟示:
同樣一種行為,可能來自不同的原因與考慮,有的充滿苦衷;有的則看似聰明,其實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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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在秋天時,常會收集毬果,挖洞將它們藏起來,以之做為冬糧。人們常認為松鼠的這種「未雨綢繆」,是智慧的表現,其實松鼠的藏果只是一種本能行為。
德國的一個動物學家在家裡養了幾隻松鼠,牠們對吃不完的毬果也會煞有介事地銜著,在房間的角落裡做出撥土的動作(其實根本就沒有土),然後將毬果放進想像的「洞」中,以鼻尖將之壓牢,再用前足做出掩土的動作,這一整套動作都是不學自會的。
而在自然界,松鼠雖然會熱心地藏果,但到冬天時卻不見得會挖出來吃,也許是忘記了,也許當初的藏果根本不是來自「未雨綢繆」的縝密心思。
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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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鳥在求偶時,除了雞、孔雀等以啄地面的邀食儀式來示愛外,會築巢的青鷺等則以銜一根樹枝或草的築巢儀式來示愛,這似乎都在向對方表示自己是個「可以託付」的配偶。
企鵝雖然屬於鳥類,但不築巢,也不吃陸地上的食物,不過牠們求偶時還保留鳥類的這種習性:雄企鵝會用嘴銜起一枚小石頭,放在牠心儀的對象面前,如果對方接受,那就表示好事成雙;如果置之不理,那只好另謀出路。但因企鵝的性別有時難以從外表分辨,因此偶而會搞錯,如果對方是憤怒地啄那塊石頭,並且準備興師問罪,那就表示對方也是雄企鵝。
啟示:
如果你向一個頭髮很長、背影看起來很「迷人」的男人吹口哨,他也會憤怒地回頭,向你興師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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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野兔在交配季節開始之初,雄兔和雌兔各藉一系列的打鬥來建立階級關係。在打鬥中脫穎而出的最高階雌兔,擁有在兔群生活圈的「中心地段」築巢的特權,這是她的領域,同時也在雄兔的領域內,是整個族群中最安全、舒適的築巢地點,也因此,她成了最成功的生殖者,每年約可生養四隻小兔,而小兔的存活率也最高。
反之,因打敗而階級最低的雌兔,則只能到族群生活圈的邊陲地帶築巢,她們的巢穴均較簡陋,交配的機會也少,而所生的小兔也容易成為從外闖入的掠奪者的獵物。
啟示:
在人群聚居的地方,中心地段住的也是地位較高、生活條件較好的人;而郊區住的則是地位較低、生活條件較差的人。他們靠另一種打鬥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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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北部的馴鹿,每年會循著一定路線遷徙,狼就利用這個機會來獵食。當狼群發現一群馴鹿時,牠們通常是先做一連串試探的衝撞,以找出鹿群中跑不快或跑不動、受了傷的弱鹿,然後再集中火力,輪流領頭追趕,合力撲殺這隻弱鹿。
當狼群在撲殺弱鹿時,鹿群並不前來救援,但也不驚慌亂竄,而是停止奔跑,站在遠處。鹿群和狼群之間似乎有某種默契,事實上,狼群很少能殺害健壯的馴鹿,牠們撲殺的通常是有病、畸型、孱弱,在大遷徙過程中應該被淘汰的弱鹿。所以狼群對鹿群整體而言,還是有益的。
啟示:弱肉強食,在動物界引進外敵常是淘汰自己內部不良份子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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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隻螞蟻發現食物時,很快就會有一群螞蟻排隊來搬運,這是因為發現食物的螞蟻,在將食物搬回窩裡去時,會沿路分泌一種「路徑外泌素」(亦稱「追跡素」),這種化學物質在兩分鐘內即會揮發掉,但在這段時間內,可向距離四十公分內的螞蟻傳遞消息。
聞到追跡素的其他螞蟻,即會順著路徑也來搬食物,同時自己也分泌追跡素加在原來的路徑上,於是一傳十,十傳百,大家紛紛沿著前人開闢的道路來搬食物,彼此在路上相遇,還會用觸角相碰,好似在互道「辛苦了」!
啟示:我們說螞蟻是一種合群的生物,因為牠們幾乎沒有所謂的私慾,有好處的話,立刻會告訴大家,讓大家一起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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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百年來,民間一直相傳:母螳螂在交配時,會咬掉公螳螂的頭,公螳螂臨死前的抽搐,有助於受精任務的完成,同時牠的屍體也提供了母螳螂在孕育下一代時所需的食物。有很長一段時間,科學家也如此相信著。
但加州大學的兩位生物學家在自然而不打擾螳螂的情況下費心拍攝的錄影帶證實,根本不是這回事。在交配前,公螳螂會先在母螳螂面前表演儀式性的舞蹈,而母螳螂也會隨之起舞,然後做出不具威脅、準備接納的姿勢,公螳螂遂爬到母螳螂身上交配,最後愉快地分開。以前在實驗室裡觀察到母螳螂咬斷公螳螂的頭,而且吃掉牠的原因,是因為實驗者讓螳螂過份挨餓的關係。
啟示:男人執拗地傳誦偏頗的母螳螂故事,恐怕是出於對雌性深沉的懼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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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叔本華曾根據自己的長相來描繪天才特徵,他說天才的脖子短,如此心臟的血液才能更快速地行抵腦部。大象的脖子比叔本華更短,但卻非什麼「天才」,而是進化上不得不然的設計。
大象的體型之所以變得如此龐大,是為了支撐過重的體重;同時為了能維持每小時二十哩的快速奔跑,牠的四條腿也變得像圓柱般粗壯,而且膝關節下降。另外,為了支撐碩大的頭部,必須將頭盡可能靠近肩膀的上方,所以脖子就變得特別短,但這樣一來,頭部的前俯後仰、左搖右擺都不靈活,兼又難以彎身飲水,於是只好長出一個又長又靈活的鼻子來代勞。
啟示:對一件事情,宜避免孤立地觀察,應把它放在一個更大的結構裡,才能看出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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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養狗、養貓的歷史都相當悠久,但只聽說「狗是人類忠僕」,卻沒有聽過「貓是人類忠僕」的說法,這可能跟這兩動動物的本性有關。
狗的遠親──目前仍在自然界的狼、鬣狗等,都是營團體生活的,也都有尊卑之分,會「尊敬」牠們的老大,在被人類馴養後,狗會將人類視為「主人」,甘心做個忠僕,可能是這種習性的延續。
而貓的遠親──獅、虎等,多是獨來獨往的,在牠們的基因裡,並沒有「尊敬」的密碼,因此,貓也難以成為人類的「忠僕」。想花心血把貓訓練成像狗一樣對自己忠心耿耿,可以說是徒勞。
啟示:人,也有「主人」與「僕人」之分,也有「尊敬」與「忠心」的美德,這可能是人也具有這種本性吧!(節錄自已絕版的《動物啟示錄》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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