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秋天,妹婿開車帶我們從紐約來到賓州的蘭卡斯特郡(Lancaster)。我們下車注目,看到一個農夫吆喝著馬匹在路邊的田裡犁田,一對穿戴老式衣帽的夫妻駕著黑廂馬車,緩緩從我們身旁經過……。
這不是在拍電影,他們是信奉阿曼門諾教派的阿米西人(Amish,亦稱阿曼人、艾美許人),蘭卡斯特就是阿米希人聚居的一個區域。
阿米希人是十六世紀歐洲激進宗教改革所產生的瑞士重洗派的德國後裔,由牧師 Jakob Ammann 所領導,認為上帝要人類盡可能過單純的生活,主張基督徒應該脫離世俗,因而形成獨特的文化與生活方式。其祖先在十八世紀末為了躲避宗教迫害及法國大革命的徵兵令,而大量遷徙到北美來,目前在美國的很多州及加拿大都有他們的足跡,而賓州則是他們的大本營;目前總共約有三十萬人。
在路上,一眼就可辨認出阿米希人,他們跟現代美國人最大的不同點是穿著:男性都頭戴寬邊草帽,穿吊帶長褲;而女性則穿單色長裙外加圍巾,頭上戴無邊的白色小帽:這跟三百多年前他們在歐洲祖先的穿著幾乎一模一樣。我們要理解現代阿米希人的生活樣貌,就必須先認識他們因宗教信仰而產生的特殊人生觀和價值觀。
阿米希人認為靈性生活高於物質生活、團體重於個人;強調合作與和平,反對競爭和暴力。這原也是西方很多教派、乃至世界不少文化共同的主張,但他們卻嚴格遵守,而且不惜與俗世和俗人劃清界線。《聖經》裡的三段話:「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馬書)、「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正可以表示他們這種要遺世獨立、追求自己理想生活的基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