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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就是對在做的事有一種愛。    ──歌德

  一對男女,在相戀而結婚後兩年,妻子單獨開車外出,不幸發生嚴重的車禍。

  在死亡的陰影下掙扎了一年多,她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卻再也不是原來那個活潑可愛、溫柔體貼的女人和妻子了。

  她的下半身完全癱瘓,說話時只能說出一些別人聽不懂的聲音,雖然還認識丈夫,但對過去的記憶卻變得有點模糊、混淆。智慧花園

  原來是個推銷員的丈夫,在妻子發生車禍後,立刻辭去工作,另外找了一份離家很近的差事,以便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妻子。他全心全意侍候妻子的飲食起居,幾乎沒有任何回報,但也沒有任何怨言。

  如此過了十五年,妻子才撒手人寰。                   

  有人對他的耐心和承擔感到欽佩,問到底是什麼力量在支持他?他說他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經不住大家的一再追問,最後,他回答說:「我只是為了愛她。」

 

  這位丈夫自始至終,都沒有說他無怨無悔地照顧殘疾的妻子,是因為「他對她許過諾言」,或者因為「他對她有責任」,而只說那是「為了愛她」。

  不管對人或對事,愛,正是所有責任和承諾的基礎。

  責任和承諾,給人一種盡義務、壓力、負擔的沈重感覺。但如果對應該做的事有一種愛,就能甘之如飴,不再斤斤計較。因為那只是愛,你根本不會想到什麼壓力與負擔,責任或承諾。

  沒有愛的人是不幸的,因為他們在責任中看到了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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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dgoose19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