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伊底帕斯情結的誤解
在佛洛伊德的理論裡,「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是令很多人覺得難以苟同,甚至令衛道人士感到憤怒,而大加撻伐的主張之一。但在傳統的精神分析裡,「伊底帕斯情結」不僅被視為心理病態發展形成的成因與精神官能症的核心,而且是精神分析學家用來分析文學作品時的主要架構之一。
一般人(包括文學家及文學批評家)無法接受「伊底帕斯情結」,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個弒父娶母的念頭並不存在,最少是「自覺沒有這個念頭」,有些還進一步說,如果這個忤逆的亂倫想法是可以存在的,那麼其他的罪行也都算不得什麼了。用這種方法來駁斥精神分析,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因為他們可以說完全誤解精神分析中的性心理發展及潛意識理論。
關於「伊底帕斯情結」,我們在第二章已有所說明,此處要強調的是這種情感癥結,在個人成長的過程中,已被潛抑到潛意識中,個人無法意識得到,但在三四歲的小孩、精神官能症病人、夢、神話及小說中,我們仍能觀察得到。
●佛洛伊德的觀點:
伊底帕斯——弒父娶母的兇手
「伊底帕斯情結」這個專有名詞,源自希臘悲劇《伊底帕斯王》(Oedipus Rex)。佛洛伊德在其巨著《夢的解析》裡說:
「我下面要說到有關伊底帕斯王的逸聞,也就是沙孚克里斯(Sophocles)的悲劇《伊底帕斯王》。伊底帕斯是底比斯(Thebes)國王萊烏士(Laius)與王后約卡士達(Jocasta)所生的兒子,由於神諭在他未出生前即預言他長大以後會弒父,所以一生下來,即被拋棄於野外,但他卻被鄰國國王所收養,而成為該國王子。直到他後來因自己出身不明而去求神諭時,神諭告訴他,他命中註定弒父娶母而警告他離開家鄉,他才決定離開那國度。但就在離家的路上,他碰到了萊烏士王,而由於一場突然的爭吵,他將這身份未明的父王打死了。他到了底比斯,在這兒他答出了擋路的人面獅身怪物(Sphinx)之謎,而被底比斯感激的國民擁戴為王,並娶約卡士達為妻。在位期間國泰民安,他與他所不認識的生母生下了二男二女,直到最後底比斯發生了一場大瘟疫,而使得國民再去求神諭,這時所得的回答是只要能將謀殺先王萊烏士的兇手逐出國度即可停止這場浩劫,但兇手在何處呢?這好久以前的罪犯又從何找起呢?而這悲劇主要就這樣一步一步地,忽而山窮水盡,忽而柳暗花明(就像精神分析的工作一樣)慢慢引出最後的殘酷真相——伊底帕斯王就是殺死萊烏士的兇手,並且更糟的是他本身竟是死者與其妻所生的兒子。為這本身糊里糊塗所幹出來的滔天大禍而震駭的伊底帕斯終於步入最悲慘的結局——自己弄瞎了眼,而離開其家鄉之國,完全符合了神諭的預言。」
童年期願望的達成
佛洛伊德繼續說:「如果說《伊底帕斯王》這部戲劇能使現代的觀眾或讀者產生與當時希臘人同樣的感動,那麼唯一可能的解釋是,這部希臘悲劇的效果並不在於命運與人類意志的衝突,而特別在於這衝突的情節中所顯示出來的某種特質。在《伊底帕斯王》裡,命運的震撼力必定是由於我們內在也有某種呼聲的存在而引起的共鳴,也因此而使我們批評《女性始祖》(Die Ahnfrau)等近代的命運悲劇作品缺乏真實感。的確,在伊底帕斯王的故事裡,是可以找到我們的心聲的,他的命運之所以會感動我們,是因為我們的命運也是同樣的可憐,因為我們在尚未出生以前,神諭也就已將最毒的咒語加於我們一生了。很可能地,我們早就註定第一個性衝動的對象是自己的母親,而第一個仇恨暴力的對象卻是自己的父親,同時我們的夢也使我們相信這種說法。伊底帕斯王弒父娶母就是一種願望的達成——我們童年時期的願望的達成。但我們較他更幸運的是,我們並未變成精神官能症,而能成功地將對母親的性衝動逐次收回,並且漸漸忘掉對父親的嫉妒心。我們就這樣子,由兒童時期願望達成的對象身上收回了這些原始願望,而盡其所能地予以壓抑。一旦文學家由於人性探究而挖掘出伊底帕斯的罪惡時,他使我們看到了內在的自我,而發覺儘管受到壓抑,這些願望仍舊存在於心底。且看這對照鮮明的道白:『看吧!這就是伊底帕斯,他解開了宇宙的大謎,而帶來權勢,他的財產為所有國民所稱羡,但,看吧!他卻沈淪於如此可怕的惡運裡!』而這段戒訓卻深深地感動了我們,因為自從孩提時代,我們的傲氣便一直自許為如何聰明、如何有辦法!就像伊底帕斯一樣,我們卻看不到人類所與生俱來的慾望,以及自然所加賜於我們的負擔,而一日這些事實應驗時,我們又多半不願正視這童年的景象。」
「性格即命運」的詮釋
很多人認為,希臘悲劇描述的是人在面對賞罰失爽的命運時的無力,這種說法其實有待商榷。首先,我們要先瞭解古希臘人對「命運」的概念。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哲學家赫拉克賴脫(Heraclitus)曾說:「性格即命運。」古希臘人所謂的「命運」,很可能是下述二者的人格化——人的性格結構及將決定人生歷程的心理衝突發洩出來的需要。於是,由命運所駕馭的悲劇,往往是由人的性格結構及潛在衝突所駕馭的悲劇。對於這點,我們不得不佩服古希臘人在心理學方面的睿智。由此觀之,伊底帕斯的悲劇表面上是命運的安排,但實際上是個人性格及心理衝突所導致的結果。
在《伊底帕斯王》這部悲劇裡,沙孚克里斯將伊底帕斯的父親萊烏士王描寫成一個凶暴、粗魯、不討人喜歡的人物,正反映出「性蕾性慾期」兒童對父親的看法;伊底帕斯在路上殺死萊烏士的原因是起於一場爭執,爭執的內容是誰有權「先過一條窄路」,萊烏士想用暴力把伊底帕斯從「路上推開」。「窄路」可象徵「女性的陰道」,因此,伊底帕斯與其父萊烏士的爭執,更深的含意是「誰有權先與一個女人性交」,這個「女人」正代表了「性蕾性慾期」父子爭奪的「母親」。最後,當伊底帕斯知道事情的真相後,自己弄瞎眼睛,則象徵將自己「去勢」(自我懲罰),這些都可以說是伴隨「伊底帕斯情結」而來的「去勢情結」(castration complex)的表現。
但伊底帕斯的故事並未就此結束,沙孚克里斯後來又寫了《哥羅納斯的伊底帕斯》(Oedipus at Colonus),對伊底帕斯犯下可怕的罪孽,遭受可怕懲罰後的結局有進一步的交待。很多人批評佛洛伊德只注意《伊底帕斯王》這部戲裡宣洩的所謂「潛意識裡卑污的願望」,而對《哥羅納斯的伊底帕斯》不予留意,是在斷章取義。但就像我們在前面幾章所說的,文學並非佛洛伊德的興趣,他引用某一文學作品(甚至只是其中的一段),主要是用來做為他理論成立的「註腳」,這是情有可原的。而且,這方面的「疏忽」已由馬克.康惹(Mark Kanzer)所補足。(未完,全文共9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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