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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年,驗DNA成為台灣熱門的社會新聞。先是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過世時,有一婦人帶著女兒自稱是辜老的情婦和骨肉,多年來一直蒙他照顧,現要求認祖歸宗。辜家循法律途徑做DNA鑑定,報告出爐,顯示該女與辜老並無血緣關係,辜家決定要追回過去辜老付給該對母女的房產和金錢。

 

  在經營之神王永慶先生過世後,一男子出面自稱是王老的私生子,王老與其母共生了兩女一男,現亦希望能認祖歸宗,並稱如果王家對他三兄妹身分有所質疑,非常樂意配合驗DNA云云。

 

  並非只有擁有巨額遺產的豪門才會有DNA鑑定的問題。去年7月,台灣台中一名男子發現妻子有外遇,會同警方捉姦後,愈想愈氣,6歲的女兒也越看越不像他,於是去做DNA鑑定,結果才知道這位女兒既不是他亦非妻子現在情夫的骨肉,而是「第四者」所播的種。

 

  去年10月,廣州一名男子一再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兒子是野種,並鬧上法庭,DNA鑑定結果顯示兒子的確是他的親生骨肉,但該男子卻說「DNA報告不可信」,堅信妻子有外遇,不堪長期受身心虐待的妻子最後訴請離婚獲准。調查顯示,該男子以前也離過一次婚,同樣是因為懷疑前妻有外遇,3名子女非其骨肉而離婚。

 

  這樣的紛爭古已有之,中國過去是用像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裡的「滴血法」來驗認血緣關係,雖然並不太準確,但可見有相當的需要性。為什麼會有這種需要,說來還是跟DNA 有關,我們在前面說過,社會生物學家認為生物的本能行為以繁衍更多的DNA為原始驅力,而在更多雌性身上「播種」是雄性達到此一目的最便捷方法,這種「本能」再加上「權力」,使得父權社會裡的男人傾向於擁有三妻四妾或到處留情。

 

  但你想在別的女人身上留情,別的男人也想在你的女人身上留情,結果就產生了男人在生殖方面最大的夢魘──妻子所生的子女可能是別的男人所播的種。為了確保子女的「基因可信度」,於是嚴格要求妻子的「貞潔」,無所不用其極地防範她們情感走私,而產生被人詬病的男女性道德的雙重標準。但即使妻妾貞潔自持,有些丈夫還是會懷疑甚至「堅信」自己戴了綠帽子,其不可理喻的程度也近乎一種「本能」。

 

  當然,有些防範和懷疑也有它的道理。譬如在1940年代,美國有一位醫師在一家有名的醫院收集1000名新生嬰兒和他們父母的血液檢體,想研究人類血型的遺傳問題,結果赫然發現幾乎有10%的嬰兒是通姦的產物,因為他們的紅血球上具有其父母都沒有的血型物質,顯然是來自「另一個男人」。

 

  鳥類的研究亦顯示,科學家先將數隻公紅翅山鳥做「輸精管結紮」,再讓牠們和母鳥共築愛巢,交配,結果有些母鳥所下的蛋居然也能孵出小鳥,顯然是母鳥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外遇」,被別的公鳥播種,而生下必須由名義上的「父親」辛苦覓食養育的「子女」。

 

  看來,驗DNA還是有其需要性。目前用DNA來鑑定親子關係,準確度已高達99.99%,可以讓千百年來一直困擾人類的紛爭和夢魘獲得徹底的釐清。雖然愛情與親情最後必須循法律途徑來解決,難免令人傷感,但「解鈴還須繫鈴人」,由DNA所引起的問題最後還是要靠DNA來解決。想來,社會生物學家可能又要振振有詞地說:「肉體與愛欲緣起緣滅,DNA才是生命永恆的本質」了!

 

  2008年,原載中國招商銀行《財富生活》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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