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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你出生得晚,但你應該聽過「嬉皮」這種人。

 

  在六○年代,美國及世界各地曾出現一大堆蓬頭垢面、反戰、反對既定社會秩序、吸食大麻、隨遇而安、自由性愛的嬉皮。有人皺眉、有人拍手,在相互叫罵中,社會紛擾了好几年。

 

  但到了七○及八○年代,有不少嬉皮卻搖身一變,成為西裝革履、打領帶、手提○○七皮箱、善于察言觀色、好飲美酒與愛用古龍水、歌頌布爾喬亞生活的商場好手和社會中堅份子,讓大家都松了一口氣。

 

  為何會如此?答案可能有千百個。其實下必有什么深奧的答案,因為生命本就有出人意表之處,几度峰回路轉,人生已產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林語堂曾寫過一本《吾國與吾民》,原著是英文,主要是在向西方人介紹中國文化。但年輕時候的林語堂,對中國文化實在是不甚了了。他生長于福建鄉下的基督教家庭中(父親是個牧師),熟習的是聖經;大學讀的是上海聖約翰大學,專研的是英文。他說他到大學畢業,還不知道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故事,只知道聖經中喬舒亞的號角曾吹倒巴勒斯坦古都耶利哥城。

 

  但這樣一個相當「西化」的青年,后來卻成為中國民俗、神話和宗教的熱情探討者和傳播者。

 

  領導印度人對抗英國殖民統治,爭取獨立的甘地,是世人景仰的一位聖雄。我們最常看到他的一張照片是:一個如苦行僧般的老人,光裸着棕色上身,圍着腰布,趺坐在古老的手工織布機前,怡然自得地織着印度傳統的麻布。

 

  但甘地在四十歲以前,卻從未看過印度傳統的織布機。

 

  有很長一段時間,他甚至對自己生為一個印度人感到羞恥。在叛逆心強的中學時代,他曾背棄自己宗教的素食戒律,和同學偷偷吃肉。他嘗試說服自己:印度人之所以變成一個衰弱的民族,就是因為不吃肉。

 

  十六歲時,他不顧宗族要將他「除名」的壓力,剃掉了屬于自己階級的發束,身穿黑色西裝,足登亮麗皮鞋,胸懷向往西方文明的熱忱,只身前往英國留學。他近乎歇斯底里地添購衣帽、學跳舞、拉小提琴、閱讀新約聖經,恨不得自己成為一個如假包換的英國紳士。后來,他到了不少印度移民者向往的「天堂」──南非,當起了人人艷羨的律師,和美麗的妻子過着優裕的生活。

 

  但几度峰回路轉,甘地竟回到殘敗不堪、飽受欺凌壓搾的故鄉,重拾被他所厭棄的印度宗教戒律和織布機,領導他的同胞對抗英國的殖民統治,從一個獨善其身的個人主義者,蛻變成一個兼善天下的社會運動家。

 

  人不只會變老,也會變好,或者變壞。生命如流水,不只會「流動」,水在遇冷時,還會從液體變成固體;遇熱時,則從液體變成氣體。

 

  除非你的生命是一灘死水,或在原地踏步,否則,沒有人能從「今日的你」預知「明日的你」。

 

W上  (本文收錄於《新編蟲洞書簡》一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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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dgoose19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