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喜歡打扮並非天生,而是進化裡的一個有趣遺跡。

 

  以前工作的地方有位女同事,天天打扮得美美的,十數年如一日,結婚生子後,甚至更加濃妝艷抹。我們偶而會揶揄她:「妳還想吸引什麼人啊?」她也總是振振有詞地說:「女人天生愛漂亮,我打扮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美感需求,讓自己看了高興。你們不要以男人之腹度女人之心!」的確,不要把人家單純的心思想歪了。但,愛漂亮果真是女人的天性嗎?

  說到「天性」,就讓人想起「自然」。在自然界,從山魈到獅子、孔雀到螃蟹,「愛漂亮」的其實都是雄性。雄性動物以鮮艷的色彩、漂亮的羽毛、魁武的身材爭奇鬥艷,來吸引雌性,以便獲得青睞,然後一親芳澤。這其實是造物主的巧妙安排,因為在整個生殖行為中,雌性的生殖「投資」要比雄性來得大(需負擔懷孕、生產、喂奶等工作),投資大的就是「老板」,就是「選擇者」。在細胞層面,我們可以更清楚看出這種局面:女性每次只排出一個卵,而男性則射出數億只精子,這些精子彼此競爭,最後只有那最具活力的一只成為「入幕之賓」。自然界的律則是:雄性是競爭者,雌性是選擇者。在人類社會,男性雖然也在體格、能力、財富等方面彼此競爭,以獲得女性青睞,但為什麼愛漂亮,打扮得花枝招展、爭奇鬥艷的卻變成女人呢?

  其實,在較原始的社會,譬如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土著,男人依然喜歡在節慶時打扮得「五彩繽紛」;而非洲的福拉尼族更有「男性選美大會」,全村少男個個打扮得「花枝招展」,供老婦人品頭論足及少女們挑選。我們有理由相信,它們比較接近人類社會的「原貌」,但在父(男)權興起並獲得鞏固後,男人開始依他們喜歡的方式來挑選女人,女人即由「選擇者」淪為「被選擇者」,為了吸引男人注意,女人就變得越來越愛漂亮,並彼此爭奇斗艷。

  不管是男競女擇或女競男擇,都是「優勝劣敗,適者生存」。從進化的角度來看,女人愛漂亮並非什麼「天性」,而很可能是在兩性競爭中潰敗,地位淪喪的遺跡。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我們可以推論:在兩性地位比較平等或女權高漲、男人退讓的時代和社會裡,男人也會變得愛漂亮,重視儀容,喜歡打扮。而這不正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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